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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202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要求是什么

更新时间:2021-02-17 19:00点击:

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:

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400元/月,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/月。

1.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但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;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

2.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,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。

3.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,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。

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操作确认申报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呢?

1.打开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登录后,首页上有两个选项:2021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;申报专项附加扣除。

2.2020年已经填报、2021年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,点击“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”,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。

3.点击“确定”,进入2020年已经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。

4.核对信息,可以点击进行修改,或者点击右上角的“一键确认”,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。

5.点击“确定”,2021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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